2006年9月22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新的评价方案,10月份学校便迅速成立了金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了评价的实施细则;2006年的下学期我们就开始试行了综合素质的评价。应该说,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得比较及时,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现就这项工作谈一下我们的实践与思考。
一、广泛研讨,合理定位,过程与结果并重
我们首先组织老师们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广泛听取老师们的意见,尤其是班主任的意见。同时,我们专题研讨如何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如何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从评价的延续性来看,我们继承了金陵中学以前的一些好的做法。在可供参考的材料中,《金陵中学思想品德日常表现考评内容》对我们的启示较大。它是从思想品质、道德品质、学习品质、心理品质四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评价的。
第一个问题是,细则采取得分制还是等级制。一般的评价有加减分制,还有等级制,像解放前的金中对学生表现的评定就采取加减分制。《金陵中学思想品德日常表现考评内容》就采取等级制。在广泛征求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请教了相关的德育专家,我们认为,像考试成绩一样来量化一个人的品德,有点牵强。因此,我们选择了等级制。
其次,我们认为,给学生一个评价的结果只是评价的目的之一,最关键的是评价的过程。通过确定全面、客观的评价内容,明确、合理的评价标准,科学、规范的评价程序,引导学生既全面协调发展,又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彰显自己的个性和特长,才是我们的目的所在。我们力求做到,使学生明确要求、参与评价,在评价细则学习的过程中,在自己评价、同学评价、老师评价的过程中规范言行、发展心智、健康成长。
第三,规定合理的评价工作流程,规范评价的过程性、科学性。
流程中,我们要求班主任在学期初带领学生认真学习《评价细则》,让同学们明确努力的方向;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要求同学自己、班干部、课任教师、班主任及时记录同学们成长中的点点滴滴。学期结束,由同学自己自评,组织同学及班干部进行互评,在日常积累的基础上,班主任征求课任教师的意见给出最终的评价。
二、细化评价,便于操作,导向与激励并重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六个方面的评价均进行了说明。如道德品质方面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应该说比较全面,比较具体。然而,却与学生的实际学习生活有较大的脱节,这是因为方案只是指导性的文件,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细化为具体内容,让每一个项目的考核和评价与学生的具体学习、生活、活动、守纪相联系,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呼应,便于同学们理解,也便于评价的可操作。如对道德品质方面的遵纪守法,我们把它细化为下列几条:
△能正确认识民主法制、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的习惯。
△了解并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严重违纪行为。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无明显改观,不能撤消处分。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行政拘留。
所有细则中,包括三种具体细项内容:△(具体要求)、☆(突出好表现)、×(突出差表现)(详见附件)
☆(突出好表现)A:基本上沿用了省方案中的A级要求。如审美与表现方面,要求“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我们将它与校内的艺术节、文化节中的骨干分子相联系。鼓励了更多的同学参加到各项活动中去,也是对积极参加校内大型活动同学的肯定与激励,比较有利于各项活动的开展。
×(突出差表现)D:一票否决,即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为D。虽然金中基本上不会有这样的学生,但对学生能起一定的约束作用。让学生知道,有些事件是为人所不齿的。
在每项的综合等第上,对总评等第的产生我们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做好学生成长的记录,我们为学生量身定做了《金陵中学学生成长记录袋》,要求学生将三年来的成长记录其中,主要包括:记载有学生成绩的《青春的证明》、记载有学生高中三年参加军训、学农、社会调查、社区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情况的《金陵中学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手册》,得A等第的同学的相关有效附件。
三、潜心研究,优化评价,在思考中前进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附件之一,为高校了解学生的综合情况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也可以认为,这是对在高考录取中一张试卷定终身的一种修正,虽然步伐微小,但毕竟起步了。同时我们了解到,有些国家把学生在中学阶段的综合表现情况,作为进入高校的通行证,这也许是我们应该借鉴的。所以,我们一直很认真地对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潜心研究,努力探索,其中不乏一些思考与改进。
思考一:关于教务软件的使用。
方案中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并做到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高中三年有总表。
我们发现教务软件难安装,而且方案中只有每个模块的学分,而没有过程性评价,这不符合我校的实际,在评审小组、教学处的研究指导下,我们重新设计了教务软件,对各个模块的考核我们加入了出勤、过程表现,期中期末成绩,总评成绩,合格学分,另外我们还有绩点学分。
思考二:关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价。
方案中规定,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我们的理解,这三方面,体现了学生做人的能力,相当于以前的操行评定。这三方面如果在平时的评定中只是分合格与不合格,我们这种学校都应是“合格”,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不便于老师平时对学生的教育。所以,我们仍以A、B、C、D来评价这三个方面,考虑到评价的延续性,我们继续进行操行评定,由这三方面的总体情况打出该生本学期的操行评定,操行评定的等第仍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年后毕业时,作为毕业生的总评只要这三项没有D,就是合格。
思考三: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
方案中对学习能力方面得A做了明确的规定: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应该说规定得比较具体、清楚,然而如何理解“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
我们觉得,每个学校可能都有自己的评价标准,如:学校的前20%为符合条件者。这样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各种层次学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然而学校和学校是不一样的,对金陵中学这样的学校,放到全省来比较,我们的学生大多数是优秀的,所以建议在三年总评时建议对不同层次的学校学习能力为A的学生有一个指导性的比例。在每学期的评比中,对一流的学校倘若分不出层次,也会使一些学生容易自我满足,所以,每学期的评价最好能留一点自主权给学校。
在这一项的评价中,我们沿用了我们的传统优势,根据学生的绩点均分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进行评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思考四:如何评价学生的运动与健康方面的能力?如何评价学生的审美与表现方面方面的能力?
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这两方面得A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其他。
应该说条件均较高,尤其是运动与健康方面。我们觉得作为素质的评价,这样的规定可以接受。只是能得A的学生,全校只有寥寥几人,对大部分学生而言是不可望而不可即的,这不利于学校群众体育的开展。学校体育的开展精英是重要的方面,但大量的工作应是群众性体育工作。其次,各个市的体育水平不同,有的相差还比较悬殊,这对体育大市的学生存在明显的不公。
建议适当降低这两方面得A的标准,如,可将校运会的名次纳入,也可列出各个项目中得A的成绩标准,只要有一项能得A即可。
思考五:关于评价的六个方面。
我们认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存在交叉。其中公民素养可否涵盖道德品质和交流与合作?当然将交流与合作单独列出,对现阶段缺乏团结协作精神的独生子女们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21世纪对人才的首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