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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时间:2014/6/1

1、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线,根据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结束。

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的第1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2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上述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