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广大学生身体和生命的头等大事,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全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均义不容辞,首先必须增强安全意识,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周密考虑,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做好安全防范的相关工作。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监护人)都负有教育、指导、督促、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
(二)班主任必须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每周的班(团)会,班主任应当安排有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反复宣讲,反复强调,反复告诫,落实“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的规定,让学生牢固树立“生命不保,何谈教育”的思想观念,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增强自我保护和主动防范的意识,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自理的原则,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随时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安全避让逃生知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确保身体和生命安全。结合每年的安全教育专题、环境、季节等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交通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善于利用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班主任应当妥善保管好相关工作记录等资料。
(三)高中生作为准成年人,应当能够意识到安全对自身、对家人、对学校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应当能够自觉避免绝大多数不安全因素,自觉远离危险场所,绝不做危害自己身体生命安全的事。学校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签名承诺,关键就是要让学生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每位同学都要自觉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为主,学会正确、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防范避险能力。
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每学年开学初,组织我校学生学习学校有关安全的若干文件,并组织学生和家长签名承诺,确保安全教育和管理真正落在实处。(二)安全教育和承诺的内容包括法制教育、禁毒及防艾教育,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实验操作安全、住宿安全、体育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雷击防洪水、防盗防绑架、防病防食物中毒等等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教育以及反邪教“法轮功”教育、假期安全和远离人群聚集处、遇突发事件不围观、不信谣不传谣等等方面的常规教育。更要告诫学生,要结合自己最容易忽视、容易出问题的方面,时刻自我警惕,自我防范,千万不可自身出问题。
(三)承诺,即是指自己签名保证要做到的事情,是一个人诚信的基本体现。一旦违反,将自己承担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名誉、身体、精神、经济损失以及学校处分甚至法律责任。三、重点确保的几个方面
(一)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严禁学生翻越围墙。学生必须按规定经由校大门进出。凡翻越围墙(含教室、宿舍窗户)者,一律勒令退学。
2、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叫来校外人员参加打架。凡参与打架或幕后唆使打架者,一经查出,一律勒令退学。
3、严禁学生携带、使用管制刀具。凡携带进入校园者,一律勒令退学。
4、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学生游泳必须由家长陪同。凡逃课外出游泳者,勒令退学;放学后或假期中私自游泳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承担一切后果。
5、严禁学生违规横穿公路。上学放学等,应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不搭乘无证车辆尤其是“摩的”。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6、严禁学生抽烟、饮酒,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必须自觉拒绝“黄、赌、毒”;不进营业性网吧、台球室(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远离传销和邪教组织。
7、学校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保卫保安员须在大门口,观察学生进出,了解掌握并及时、妥善处理异常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校内车辆应当尽量避免出入,外来车辆禁止出入。公务车辆及外来人员进校必须登记,经准许后方可进入。所有车辆经过校门时应减速慢行。
8、教学期间,学生因特殊原因必须出校门的,应当持有经班主任、年级、政教科签字的出门条,且一张出门条只允许一名学生使用,两人及两人以上合用一张出门条的,均不允许出门。
9、从严控制在外租住房的学生。宿管科严格审批程序。凡在外租住房的学生,须在保卫科登记并建立租住档案;家长和监护人必须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学生必须严格自律,确保安全。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
1、学生必须充分重视饮食卫生。不得在无证摊点购买食品饮料;不买过期的饮食;不得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学区域。
2、学校食堂必须加强自我监督,确保提供合格的食品。学校医务室每天不定时过问督促、检查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卫生防疫部门配合检查。
3、学校禁止任何教职工或家属私自经营食品饮料卖给学生。学生凡到无证摊点购买被查获者,个人和班级考核扣分并通报批评。学校联系有关部门依法治理无证经营的摊点。
4、学生使用学校联系安排供应的饮用水,各班级不得私自另行联系使用,防止不安全饮用水进入学校。
(三)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1、学校重申:学生在宿舍内不准使用明火(含点蜡烛、用火机火柴);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等处私接电源,教室插座不得插入过多、过大的用电器。学校电工每周检查一次供电线路,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确保消防器材正常备用(含应急灯)。学生不得随便动用,保卫科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更换过期、已使用和损坏的器材。
(四)确保建筑物安全
1、分管校长牵头,总务科、保卫科、宿管科、科教科负责人参与,定期与不定期地反复检查校内教学楼、实验楼、办公室、食堂、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和学校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自觉地遵守有关安全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实验药品、试剂使用的安全管理,规范保管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防触电、防跑水、防漏气,防火、防毒、防爆、防盗;学生实验操作须听从老师安排,杜绝违章操作及其它安全事故,切实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