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办法;每年年初合理编制学校全盘收支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督促厉行节约,提高学校有限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财务业务核算及统计工作,为学校领导重大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人一支笔”签批负责制。财务负责人直接对法人负责。
四、 财务室作为学校财务业务办理机构,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学校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五、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及管理。
六、 学校各项收入收费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学校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务核算管理,不允许“坐收坐支”。
七、学校的各项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需取得合法、合理、真实、完整的有效票据,并附相关合同、协议等报学校领导审核签批后方可支出。经办人、验收人、科室负责人等注明姓名、日期及业务内容,以分清经济责任。
八、对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的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任何人不得挟私进行打击报复。
九、本制度由财会室拟定、解释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