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规范收取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款项的行为,认真执行财经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必须按物价财政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凡收取费用,必须使用上级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印的收费收据。
三、使用收费票据,做到专票专用,不得混用乱用。
四、规范票据的领取、使用、注销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妥善保管,杜绝丢失、损坏的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管理,学校在银行开户,必须经财政部门的同意。
六、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坚持“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的原则,实行统筹计划,分期申领拨付的方式进行核算。
七、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校长一把手负总则,其他人员按岗位分别负责。
八、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凡有违规款项一律没收缴存学校账户管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以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