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建设是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群岛新区的基础与保障,也是“平安舟山”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平安中国”、“平安浙江”、“平安舟山”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平安校园建设,促进新区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区战略使命对平安校园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平安校园建设的新期盼为导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理念,正确处理好教育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与校园稳定,最大限度体现教育公平、正义与权益保障,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保障服务群岛新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全局和“平安舟山”建设,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以建立健全综治工作体制机制为支撑,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五大工程”,化解教育发展矛盾难题,使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构筑起全市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平安教育体系,使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平安护航工程”,加强教育保障机制
为新区教育保驾,为事业发展护航是平安校园建设的根本任务。
1.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2.完善涉稳情报信息畅通机制。根据《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委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稳情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舟教工委〔2013〕19号)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涉稳情报信息报送机制,明确情报信息收集范围及重点,尤其要关注信访老户、有铤而走险行为人员活动情况,关注学校管理与教师个体、学校教育与学生家长的矛盾纠纷,关注“民师”等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教育和社会环境,切实抓好重点敏感日期的社会稳定工作。各单位(学校)法人是维稳及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情报信息报送具体责任人员,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迟报、漏报、瞒报责任追究制度。
3.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和事权部门的责任,突出依法办理、责任追究和效能问责,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全力化解信访问题。要深入开展学校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活动、基层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行动,解决师生和群众合理诉求。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信访工作,指导和处理信访事件,促进依法信访,依法处理。对于初信初访要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对重信重访要集中攻坚,做到“新案随清,老案归零”。要强化基层责任,防止人员上行,问题上交。
(二)开展“平安惠民工程”,注重教育内涵发展
将平安校园建设举措落实在为民利民惠民上,是建设群岛新区现代化教育强市的核心内容。
1.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建立相应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人、定岗、定责,构建全方位、规范化校园安全综治工作网络体系。要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勇担使命,四干兴舟”,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破难题、促发展”争先创优行动和“五型机关”创建,并以深化党代表全面融入网格组团工作和“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访民情、访师情、访生情、访企情”为抓手,积极推行各种便民服务制度,贯彻落实“三改一拆”行动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便民措施,主动服务师生群众。根据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化、义务教育均衡化、普通高中多样化、职业教育专门化、成人教育社区化的内涵发展要求,各单位(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教育服务成功经验,并力争创造更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学生在我市的受教育情况,继续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社会教育和谐度。要深入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居民就业能力和文化素养培训,深化教师进驻社区,协理社区教育工作和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育新区良好文明风貌,发挥教育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3. 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民办教育管理。针对我市教育结构更趋合理与民办教育不断壮大的现状,市教育局本着促进发展、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制度,将适时出台《舟山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民办教育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审批制度进行筹划和建设,并依法办学,适时成立民办教育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内的各项活动交流办学经验,研究解决民办教育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确保民办教育机构师生安全、稳定。
(三)开展“平安治患工程”,强化教育源头防范
平安、健康、和谐的环境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预防在先,联动结合,突出整治”的原则,主动完善教育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1. 强化“预防在先”。根据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要超前预防,掌握工作主动权。要扎扎实实做好四个“提前预防”:一是教育引导预防,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反面警示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二是制度建设预防,强化预防上下学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舍安全等易发群体性事件的制度建设,以强化制度建设和推进制度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组织建设预防,各单位(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处室,形成健全组织机构;四是发动群众预防,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包括学生在安全工作中的积极性,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时时处处设防线,形成时时关注安全的群防群治合力。
2.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各单位(学校)要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易发群体性安全事件的环节,包括校园治安安全、集体活动安全、防灾安全、校车管理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等“三防”隐患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本单位能解决的,要立即自行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和联系,建立动态管理台帐,限时解决。要积极主动联合公安、城管、卫生、文化、工商、共青团、司法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争取支持与配合,形成“平安校园”建设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3.深化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对于治安工作突出问题,各单位(学校)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合各方力量加以整治和解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护校安园”工作,要在校园出入通道、学生聚集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确保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够有效防范危害后果发生。结合5月12日“防灾减灾”等活动,要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开展治安法制进校园、健康卫生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防震救灾进校园、消防演练进校园等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全力预防校园内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开展“平安强基工程”,创新教育管理模式
平安校园基层建设,是全部平安建设工作的根基所在。
1.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各单位(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和标准,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大力开展等级平安校园评估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平安校园”建设基层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并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立足点,夯实基层组织平安建设基础,做到心理疾患有人疏导,生活困难有人救助,矛盾纠纷有人化解,使各单位(学校)的每个单元都和谐稳定,用基层平安确保校园平安。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的教风直接影响学生的学风,也影响着平安校园的创建。各单位(学校)要大兴学习“十八大”之风,开展多形式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用科学精神和奉献精神铸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要强化榜样引领作用,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做“四干干部,满意教师”行动,营造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勤勉奉献的整体氛围。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使每一名教师都成为“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实践者。
3.深入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各校要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实现美丽“中国梦”教育,使学生拥有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校成立校长责任制下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法制教育规范化、多样化、常态化。继续推广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面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水平,预防、遏制青少年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家长学校和社区学校等,逐步构建家、校、社一体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严防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
(五)开展“平安聚力工程”,共筑教育平安大厦
平安建设只有深入人心,深得民心,才能焕发蓬勃生机和长久生命力。
1.注重文化理念引领。各单位(学校)要坚持专群结合,发挥广大师生和群众的主体作用。结合全省“新时期教育理念大讨论”,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教育本源问题,围绕教育公平这个社会公平的基石,围绕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实现群岛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展开大讨论,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引导和动员广大师生和群众从内心重视平安建设、参与平安建设。要坚持理念安民,鼓励师生有序开展社会义工和教育新理念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理性长远的教育理念,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引领老教师发挥余热,继续为群岛新区教育事业再做贡献。
2.推进平安创建宣传。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民心工程,各单位(学校)要切实加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大力推动平安校园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弘扬成功经验,宣传教育正能量,努力使建设活动向社会延伸,向家长延伸,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平安舟山”、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声势,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对建设工作的满意率、知晓率和参与率。
3.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按照“快速便捷、保障有力”的要求,市教育局将适时出台《舟山市教育局官方微博管理试行办法》、《全市教育政务微博群管理办法》等制度,各校在此基础上,须成立网络舆情员、网络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集收集分析、综合研判、舆情处置于一体的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并对舆情种类性质、发展趋势及影响范围作出评判,做好针对性引导、服务、处置工作。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学校论坛和校园“防火墙”建设,把校园网建成健康安全的绿色网络。
四、保障机制
1.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平安校园”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任务依然很重,面对新区建设新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平安校园建设还存在许多不足,各单位须清醒认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坚持大平安定位不动摇,从优化教育环境,保障正常教育秩序,切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来认识该项工作,持之以恒,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2.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教育局将成立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推进“一网格五中心”的综治工作体制机制。各单位(学校)要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建设活动。要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杜绝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缺失现象,完善“事故问责”和“隐患问责”,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并严肃处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校长及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3.科学安排,执行到位。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贵在行动,重在实干。各校要紧紧围绕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机制,制订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建设方案,统一规划,科学安排,把建设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要建立完善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和校园安全保卫体系,制定和完善防责任事故、防恐、防火、防溺水、防震、防盗、防群发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教育和宣传,保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与时俱进,注重长效。根据省“平安浙江”建设和省教育和谐发展考核的要求,市教育局将结合群岛新区教育发展实际,修订和完善科学的“平安校园”建设推进考核机制和评估标准,强化常态督查,抓好中间环节,在“常态”和“长效”上下功夫。各单位(学校)要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把握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要加强与各部门联合维稳建设的工作力度,加大“平安校园”建设投入,保证平安校园建设推进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