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的产物,具有社会关系的一般特点,它遵循社会关系的一般原则,如相互尊重、平等互助等。但作为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毕竟属于一个特殊领域的人际关系,它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社会关系,其特点如下:
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轴心。教师与家长,作为关系的双方,可以说,没有孩子的受教育,就没有这一层关系的存在。在孩子未接受教育之前,在孩子没有接受特定的“这一个”教师的教育之前,这种关系根本就不存在。所以,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也是一种缘分。就教师而言,其从事教育工作,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就家长来说,其送子女上学,目的也只有一个: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在这一点上,教师与家长的关系,离不开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这一核心,关系就不存在。
时代性。教师与家长,都是特定时代的人,接受的是一定时代的教育,受的是一定时代的文化浸润,因此,两者的关系就一定会打上时代的烙印。以中国为例,古代与现代,两者的关系就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古代,中国一向重视教育,尤其是在先秦时期,教育一度成为建立国家的重要基础。《学记》上就说:“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教育的地位也直接决定了教师的地位。荀子就把教师的地位提高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说:“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①将教师的地位与天地君亲并列。这还不够,他为了进一步突出教师在实践中的地位,又指出:“言不称师谓之畔,教不称师谓之倍(背)。”②所以在教师面前,除了天地君亲外,其他任何关系都难以与之平等,与家长的关系自然也不例外。家长充其量只是教师工作的默默配合者,配合教师教育好下一代,不能或很少平等的与教师交流,向教师提建议。现在就不同了,在我们的社会,提倡人人平等。教师与家长,正在向朋友、伙伴、合作者的关系转变。时代的烙印非常深刻。
民族性。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既是时代的,也是民族的。尽管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都有重教的传统,也有尊师的传统,但在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上,却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西方向来都有自由、民主、平等的传统,除中世纪外,在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上,平等、互动一直是主旋律,家长与教师是友好的伙伴。日本,也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度,在家长的心目中,教师的地位非常崇高,他们非常注意配合学校、配合教师,共同作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孩子一旦在学校违犯纪律,家长首先都是向学校、向老师赔礼道歉,表示自责,对自己孩子给学校、给老师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中国古代基本上也是这样,“子不教,父之过”一向都是古代中国人的信条,他们认为教育好子女是自己天经地义的责任,无可推卸。因此,一旦孩子不听话,或对老师不尊敬,都认为是自己的失职,向老师道歉。
短暂性。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从时间上来说,具有短暂性。因为学生在一个学校求学的时间毕竟有限,某一位教师教他或她的时间可能更短。随着学生的“转益他师”,这种关系就告结束。虽说也有维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但那已经不是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而是朋友或其他什么关系。因为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仅仅是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核心的,没有这个核心,这一关系自然就不存在。
凡是人际关系,从双方在其中的地位及作用来说,存在两种情况:主动——被动(或主角——配角)、我——你。关系的双方,一方处于主动地位,起主导作用,另一方处在被动地位,只起辅助作用,这种关系就属于主动——被动(或主角——配角)关系。如果双方都以开放的心态,密切配合,那就是我 ——你关系,一种互动的关系。
在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中,总体而言,也存在着这么两种类型:<BR>主动 ——被动(主角——配角)型。在这种类型的关系中,教师始终处在主动的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在如何教育孩子这一问题上,老师说了算,家长在其中只起一些辅助性的作用。中国古代,比较典型。那时,整个社会,人们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在如何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家长没有多少发言权。因为大多数家长,文化水平比较低,或者没有什么文化,在掌握的知识上,教师有着绝对的优势,在老师面前,有些家长自感矮了一截。再加上“天地君亲师”文化传统的支配,就连一部分文化水平较高的家长也感觉到,在老师面前,他们缺乏教育孩子的经验、方法,最终还是“听老师的”。即便在今天,家长与教师的关系,大多情况下,也基本上还是这样一种关系。很多家长不是有怨言吗?在一些家长会上,教师侃侃而谈孩子的缺点、不足,对家长颐指气使,使得家长没有与老师交流和发表意见的机会,一些家长很有怨言。
在教育孩子方面,相对家长而言,教师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一方面,教师有着进行教育教学所必须的系统文化科学知识和专门的学科知识,他们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以教育、教学为职业的专职人员,他们懂理论,有经验。另一方面,教师还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使教育权力的专职人员,在当前的中国,教师又是国家干部编制,吃“皇粮”、有着固定工资收入的人。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教育资源的紧缺,特别是优秀教育资源的紧缺,形成了教育的卖方市场。重点学校的存在,更加巩固、强化了老师的这一优势地位。因此,就形成了越是重点中学的老师,在家长面前越具有优势地位的局面。君不见,在重点中学的老师面前,孩子的家长点头哈腰者有之;孩子一有过错,陪小心,陪不是者有之;逢年过节,大包小包送礼者亦有之。一句话,家长惟恐得罪了老师。其实,这大多都是家长们自己多心,我们的大多数老师还是有着高尚师德、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
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多半是教师的默默的配合者,表现在:一方面,陪伴或辅导孩子做作业,甚至为了能够更好的辅导孩子,不惜牺牲休息时间,自学与孩子一样的课程。如,有的家长为了更好的陪伴或辅导孩子学英语,自己竟先自学好相关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的一些家长,简直可以称得上世界一流的辅导员。另一方面,积极作好孩子的学习后勤工作,“鞍前马后”的为孩子的学习服务。这时,家长们也显得最大方,最舍得花钱。他们为孩子买辅导书籍,买高档文具,买营养补品……。这时,我们又可以说,中国的家长是世界上最称职的服务员。<BR>我——你型。这是一种自主、互动和开放的关系。教师与家长双方,只有我与你的区别,他们在教育下一代这一问题上,有着许多共同语言。作为学生的教育者,教师完全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家长:大而言之,吸收他们参与学校管理,参与学校有关决策的制定,对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提出积极的建议;小而言之,参与班级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孩子一起参加班级有关活动。作为学生的家长,他们抱着教育好下一代的强烈愿望,以积极的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献计献策。在一些发达国家,家长们与孩子一起,积极参加学校的有关活动,如各种表演,各种展览,各种郊游野游活动,更不用说与孩子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籍、查资料了。他们的家长委员会也名副其实,有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活动,学校充分接受、采纳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为改善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我国,这方面的工作还刚刚起步,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学校,尽管也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会议,象征性的希望家长提意见。但从家长们的反映来看,对学校称赞多,意见少;礼节性的话多,真话实的话少。但从结果来看,学校工作仍然“重复昨天的故事”,并没有多大改善。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加大改革力度,真诚地吸收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以期使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有较大的改善。<BR>当然,这样的分类,只具有相对意义,并不完全是绝对的。因为实际的情形要比这复杂得多。
教师与家长,由于一种缘分走到了一起,成为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然而,这对战友间的关系却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这一内涵的不同,原因是复杂的。但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民族文化。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文化传统孕育了人们不同的教育观、教师观;不同的教育观、教师观决定了不同的关系类型。主动——被动(主角——配角)型关系,主要存在与东方文化中,象中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特别是中国和日本,都有着悠久的儒学文化传统,特别注重有意义的他人对自我成长的影响,在学校教育中,就体现为学生对教师这一权威人物的强烈的依赖性。在日本,“学生一入学就被当作自家人看待,教师代替家长照顾、培养学生,成为学生的恩师。”③这样,家长一般都比较放心,充其量只起一个配角的作用。在中国,直到今天,一些家长仍然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上了学校,就是学校的事,家长能起的作用有限。尤其在农村,一些农民只是在开学时把孩子送进学校,孩子一进了学校,他们便认为万事大吉,完全可以放手不管,因为有老师在管教。而且,文化程度越低的家庭越这样认为。至于孩子平时的在校表现、学习状况,他们一般不过问。个别家长,甚至连一个配角的角色都没扮好。西方文化则不同,西方人特别注重自我的独立性、自主性,因而,对教师就不象东方人那样,有着强烈的依赖性。因此,在称呼上,他们一般不象我们东方人,一律叫“老师”,他们一般是,男老师一律称“先生”,女老师称“太太”或“小姐”;学习上,他们也不象我们的学生,一味依赖教师,他们更多的是注重自我,注重自己的独立自主地探索,注重回家后在家长的帮助下完成学习任务。家长则积极主动的与孩子一道进行学习。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家长还常常积极主动地向学校、向老师提建议,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积极献计出力。这样,家长就不再仅仅是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的配角,而是一定程度上教育孩子的主角了。民族文化的不同,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就呈现出不同的类型。
管理体制。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教育管理体制,一是指教师管理体制。先说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的教育管理体制,向来都是国家体制,即计划体制。一切都由国家负责。这样的管理体制,使一些家长误认为,教育孩子是国家的事,老师的事。而国家是可以放心的,国家教育的具体执行者——教师,他们会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体制,也让一些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没有意识到要与老师一起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仿佛教育孩子就真的只是老师的责任。西方则不同,它们向来就有私人办学的传统。而在私立学校,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往往具有一定的份量,常常被校方所采纳。即便是在公立学校,由于西方民主、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家长的话也经常会成为学校改进管理的措施。这样,家长们便会更加积极地配合学校,甚至主动参与学校的许多教育教学活动,成为学校教育的积极参与者。
教师管理体制也是影响教师与家长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的教师管理体制也是计划体制,铁饭碗体制,大锅饭体制,教师拿国家工资,吃“皇粮”,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没有下岗的威胁,养成了一部分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在与家长的关系上,就不是那么积极主动,那么热情耐心,与家长的沟通少,至于家访,那更是名副其实的“无事不登三宝殿”,常常是孩子在学校出了事,才走进学生家门的。常常是一个月,或期中,或期末开个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孩子的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最后提出希望,要求家长如何如何,至于家长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则由于时间关系,常常被省略了。典型的教师主动,教师主角。至于西方的情况,近年这方面的介绍比较多,限于篇幅,不再细说。
此外,象家长的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教师和家长的教育观念、社会风气、时代精神等,都影响着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以社会风气来说,各个时代都有不同的风气,它们也会影响到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例如“文革”期间,崇尚“知识无用”的风尚,一些家长不重视教育,对教师也抱着敌视的态度,更为严重的还批斗老师,两者的关系处于不正常的状态。今天,教育已经得到全社会的重视,两者的关系则又是另一种情形。
今天,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上,出现 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些问题主要是:家长选老师。一方面,一些教师,平时对自身素质的提高与修养重视不够,在学生中,在家长中,在社会上,形象不佳,声望不高;另一方面,一些家长对教育孩子越来越重视,他们不仅选学校,还选老师,一些形象不佳,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就常常成为被调换的对象。出现这种情况,责任更多的是教师。所以,我们的教师,要有危机感,要不断的自我加压,自我学习,不断提高,才能满足家长们越来越高的教育期望,才能真正改善与家长的关系。
利用家长办私事。一些学生家长,或担任了某一职务,或在某个要害部门工作,或是大款。我们教师中的一些人,常常“*生吃生”,活用纯洁的师生关系,让家长们出面帮助办私事。如教师要外出办事,想借辆车用用,正好班上学生的家长有公车,便成为老师的首选。还有象利用这种关系向家长借钱、向银行贷款、安排子女就业等等。家长们出于无奈,虽然一时笑脸相迎,过后却牢骚满腹。
向孩子索要礼品。个别教师,一到节日,总不会忘记“某某节到了,你们准备给老师送什么礼物呀?”这样一句话,学生把这句话带回家,家长一听,无可奈何,只好硬着头皮,乖乖送礼。报刊杂志上,这类批评较多。向孩子强行推销。常见的是向学生推销书籍、文具,个别的还推销食品。
问题的存在,形式多样,不胜枚举,但主要有这些。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今天,这些问题的出现,的确影响了人民教师在学生,在家长,乃至在社会上的形象,影响了教师与家长良好关系的建立。<BR>改善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建立新型的我——你关系,是当务之急。但这种新型关系的建立,需要广大教教育工作者的携手共进,需要所有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工作的人士的共同努力。在当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非常重要: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教育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当前,我们一是要大力宣传,让全社会,让各行各业的人们都理解教育,理解教师,他们才会热情关心、参与教育事业。虽然,近几年我们加大了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但还不够,要转变人们的观念,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具有刚性,具有权威性,只有舆论宣传,没有制度建设,远远不够。我们要建立一系列保障性制度,使全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关系与支持,系统化、制度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科学地借鉴别国的成功经验是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有效途径。比如在美国有这样的规定:凡是送孩子放学回家的校车,在有学生需要下车而停车时,只要校车司机拿出了停车牌,其它所有车辆都必须停车,只有在学生走到了安全地带,校车司机收回了停车牌时,其它车辆才可通行,否则,就是违犯交通规则,就是被警察抓起来。我们就需要建立类似的制度,才能保证对教育的关心与支持真正落到实处。
改革教育体制,简政放权,给学校以活力;改革教师管理体制,实行聘任制,给教师以压力。教育体制上的计划性,刚性的东西太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太小,使我们的各级各类学校成为封闭的系统,成为与社区、与社会隔离的另类系统,对社区活动,对社会活动,我们的学校漠不关心,极少参与,有时即便参与了,也是被动应付。自然,在社会上,在家长心目中,就会形成这样的观念:学校的事,与我们关系不大,“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④学校的事,我们何必夹在里边?所以,对孩子的教育,作为家长,就“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吧!当前,体制上的改革迫在眉睫,只有体制上的大改革,让我们的所有学校能更多的融入社区、融入社会,才能为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新型关系创造良好环境。在教师管理体制上,实行真正的聘任制,教师如果有了危机感,有了压力,他们就会自觉地去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建立与家长的新型关系奠定基础。教师要学会融入社会。“教师们应该同公众建立合作关系,成为一支积极的社会运动力量”。⑤而我们的教师,由于长期工作在封闭的校园环境,与社会的接触比较少,因而,一些教师的社交能力就急待提高。教师要学会与社会、与家长沟通、交流,学会如何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的技能技巧,才能更好的改善与家长的关系,才能重新建立新型的关系。制定专项制度。以前,我们的各级各类学校,大多忽视了这方面的工作,对教师与家长如何建立融洽的关系重视不够。现在,该是重视的时候了。我们不能坐着等家长找上门,应该主动保持与家长的正常联系。一方面,学校要在教师中多宣传,多动员。另一方面,学校还应该建立专门的制度进行推动。比如香港,就制定了《香港教育专业守则》来推进这项工作,其中“对家长/监护人的义务”的条款,就有7条:
1、 应尊重家长有询问、被咨询、及获知子女情况的权利;2、 应与学生家长建立友善合作的关系;
3、 应与家长交流对子女成长有助的资料及心得;
4、 应尊重家长对其子女教育上合乎情理的要求;
5、 应如实向家长反映其子女的学行表现;
6、 应尊重每个学生家长背影上的特殊性及应对所获悉的家庭隐私保密;
7、 应协助家长维护其子女在人身上、学业上的权利。
这样的规定就比较全面,也比较具体,我们可以借鉴,结合我们的情况,制定更切合我们自己实际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