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决纠正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错误做法,从制度上保证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干部任职年龄结构,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在11月20日、21日全国组织部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七、八期培训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的讲话,让记者眼睛一亮,不禁拍案叫绝。
由于工作关系,记者与校长多有接触,对校长的任职年龄也比较关注。在网上搜索了近几年校长竞聘公告,记者发现,各地对校长初任年龄的限制标准各不相同,如甘肃省陇南市要求市实验小学校长的初任年龄不得高于45周岁,江西省兴国县的校长竞聘条件是40周岁以下等。在一些地方,不同的学校对应着一定的行政级别,有“副处级”学校、“正科级”学校、“副科级”学校等,学校的“级别”越低,对校长初任的年龄的限制越严格。有的校长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在一些“级别”低的学校,校长初任年龄不得高于35周岁,有的要求不得高于30周岁,在一些地处偏远的农村小学,甚至把这个年龄界限降到了25周岁。
也就是说,在这些学校,如果教师到了25岁还没有做到校长的位置,以后就永远失去了做校长的机会和可能。25岁的教师,大多工作时间很短,这时能不能成为合格的教师尚都很难说,何谈去竞聘校长?即便这样选出了校长也很难说尽如人意。“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虽然教师的成才路径很多,比如走教学专业化的道路等,但希望在行政上有所发展并能够成为校长,依然是很多教师的梦想。可是,这种设置年龄门槛的校长选拔方式,把很多有潜力但发展稍微迟的教师挡在了校长队伍之外,使其永远失去了做校长的资格。这样一来,就人为地造就了很多年轻的“老人”,使他们年纪轻轻就有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暮年心态,失去了发展的动力,也使学校失去了活力。
与校长初任年龄低龄化“一刀切”一样,很多地方对校长的离职年龄也设置了上限。一般来说,中小学校长的退休年龄是比照公务员的标准进行规定的,即男60周岁、女55周岁,但各地的操作方式也不尽相同,如黑龙江嫩江就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就不再聘任校长职务。由于国家对中小学校长的离职年龄并没有作统一规定,以致各地的“土政策”不断出现,校长的离职年龄也有低龄化的趋势。
“我校是一所老校,学校在校长的领导下培养出了一批名教师。学校也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县先进单位称号,是家长、学生向往的一所学校。可按本地规定的任职年限,校长只能干到52岁。学校的教师对这位刚刚培养出来就要退休的校长,感到十分可惜。”陕西某校教师的来信,让人们读出了教师们的惋惜,以及这位当事校长的无奈和凄凉。在距退休年龄还有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时候,即使做得再好、干得再优秀,他们也不得不离开校长岗位。
校长初任年龄和离职年龄的低龄化趋势和“一刀切”的做法,使年龄成了很多准校长和老校长难以逾越的门槛。实际上,人的成长有快有慢、发展有早有晚,先成长起来的未必就比晚成长起来的强,“晚熟”也未必比“早熟”的弱。校长初任年龄的低龄化“一刀切”,把很多优秀的人才排除了在校长职位之外,容易造成很大的人才浪费。而校长离职年龄的低龄化“一刀切”,也使得校长们的职业发展期望大大降低。
不可否认,年轻校长思维灵活、有活力、有干劲,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更多年轻校长的出现,给校长队伍输入了新鲜的血液,有利于学校管理的创新和学校的发展。年轻校长有年轻校长的优势,老校长也有老校长的强项,校长的选拔和任用,应以能力和素质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而不是“以年龄论英雄”。
校长是一种经验累积型的职业,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从一位普通教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校长需要很长时间,一般要经历职前预备期(需5~7年)、适应期(需2~4年)、称职期(需3~5年)、成熟期(从职前预备期起约需10~15年)。也就是说,从初踏讲坛到一名成熟的校长,大约需要二三十年。校长的成长具有任职起点晚、成长周期长的特点,并有明显的阶段性,它是一个反复实践、不断提高的发展过程。成熟的校长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威望,机械地按年龄画线,显然是不合适的。
因此,在校长队伍的选聘和任用中,我们要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才新老交替的组织生命发展周期规律,坚决纠正校长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错误做法,从制度上保证老中青梯次配备的校长任职年龄结构,调动各个年龄段校长的积极性。校长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校长的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在确保不违反国家退休制度的前提下,对于校长的选聘与任用,要以办学能力和管理素养为本位,要多一些弹性,切勿在年龄上“一刀切”。只有这样,才能把最适合的人才选用到校长岗位上去,并在校长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