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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马鞍山市第二中学2014年“天津大学自主选拔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选拔工作的进行。
2.校荐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前随机产生马鞍山市第二中学2014年天津大学自主选拔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评定委员会,其组成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此次选拔工作的考核、推荐工作。
二、推荐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全面性、发展性、择优性、导向性
三、推荐名额
1人
四、推荐条件:
1.有志于进入天津大学继续深造的在籍应届优秀理科毕业生。
2.具有“明确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或“品学兼优、素质全面,高中各学年成绩位于年级前10%”。
3.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不孝敬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被推荐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经天津大学面试综合考核认定合格的学生,高考时需在自主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A:若学生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我省录取分数线时,可加10分后选取专业;若高考成绩未达到天津大学在我省录取分数线,但在天津大学录取线下3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
B:高一、高二平时学习成绩在中学年级前10名,且面试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成绩优秀者,经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扩大降分分值。
2.必须与学校签定诚信承诺书,承诺如获天津大学自主选拔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认定,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选择天津大学为第一学校志愿,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保送生、自主招生等资格认定,也不得选择境外高校就读。
六、推荐办法
(一)学生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初选入围:
1.公布报名学生学业成绩综合排名。
2.根据报名学生学业成绩综合排名。确定创新人才理科实验1班1名学生,创新人才理科实验2班1名学生,理科平行班级2名,共计4名学生入围。
3.入围同学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自我推荐信。②班主任推荐信。③提交反映本人综合素质实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考核:
1.入围学生向评审委员会进行5分钟的陈述和5分钟答辩。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的陈述和答辩,结合学生、家长和班主任推荐信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分。
2.评定委员会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确定前2名同学为考核对象。
(四)综合素质评定:
1.审核预备推荐学生所提供的综合素质六个维度方面(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表现)的实证材料,确定材料的有效性。
2.根据预备推荐学生提供的材料赋分。
(五)合议:评审委员会按照天津大学招办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制定的方案,对推荐学生的情况再进行合议作最后决定。
推荐的依据: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总分。
(六)公示: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园网和校务公示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七)签字报送: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注册报名,打印报名表,将报名相关材料,及时提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监督监察
为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除通过网络和公示栏公示外,还将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中成立专门的监督组,全程跟踪学校推荐工作的全过程,并作适时报道。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马鞍山二中校长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